培养计划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
发布时间:2025-05-13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培养管理,2022级研究生开始,所有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增列必修课程《工程实践》所有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增列必修课程《专业实践》,通过实践环节考核后获得课程学分。

、实践对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及以往未完成、其他需要完成工程实践》《专业实践》课程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最迟第六学期前完成,硕士最迟第四学期前完成。

、组织方式

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在联培单位累计开展实践,由校企导师组提供联合指导。一般应在实践基地、实习单位或联培单位所在地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组织形式如下

1.进入学院、院系的实践基地或有合作关系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进行实践;

2.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进入导师联系的企业、单位进行实践;

3.联培基地研究生在校内导师和联培单位行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践,以各联培基地的安排为准;

4.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在校企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实践,具体内容和工作计划由校企导师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实践环节的考核

1. 考核方式

1)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不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在导师组指导下完成《专硕专业实践记录表》,实践结束后应撰写《专硕专业实践考核表》,于10月底前分阶段进行汇报(可与培养环节合并举行),由联培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联培基地的研究生须包含基地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专业硕士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2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研究生在校企导师组指导下,6月底前提交《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至学院【专项计划实践汇总-上传链接】。实践结束后应撰写《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于10底前进行汇报可与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合并举行),由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实践单位的考核评价意见以及导师组的审核意见,须包含实践单位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工程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3)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在导师组指导下,4月、10月底前分阶段进行汇报可与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合并举行实践结束后应撰写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实践总结报告》,由联培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联培基地研究生须包含基地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工程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2. 考核结果

实践环节考核成绩“通过”或“不通过”,校内导师和实践单位导师(联培单位行业导师)均考核通过则为通过,不通过者应重新参加实践和考核。

1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于4月或10月录入。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程实践I》考核结果于410录入

3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不含工程硕博培养改革专项)《工程实践》考核结果于410录入。

网站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返回旧版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 2020 raybet最佳电子竞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