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培养管理,自2022级研究生开始,所有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增列必修课程《工程实践》,所有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增列必修课程《专业实践》,通过实践环节的考核后获得课程学分。
一、实践对象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及以往未完成、其他需要完成《工程实践》《专业实践》课程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最迟第六学期前完成,硕士最迟第四学期前完成。
二、组织方式
研究生在读期间需在联培单位累计开展实践,由校企导师组提供联合指导。一般应在实践基地、实习单位或联培单位所在地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组织形式如下:
1.进入学院、院系的实践基地或有合作关系的相关行业领域部门进行实践;
2.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进入导师联系的企业、单位进行实践;
3.联培基地研究生在校内导师和联培单位行业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践,以各联培基地的安排为准;
4.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博士研究生,在校企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实践,具体内容和工作计划由校企导师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实践环节的考核
1. 考核方式
(1)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不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在导师组指导下完成《专硕专业实践记录表》,实践结束后应撰写《专硕专业实践考核表》,于10月底前分阶段进行汇报(可与培养环节合并举行),由联培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联培基地的研究生须包含基地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专业硕士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2)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研究生,在校企导师组指导下,于6月底前提交《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至学院【专项计划实践汇总-上传链接】。实践结束后应撰写《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于10月底前进行汇报(可与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合并举行),由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实践单位的考核评价意见以及导师组的审核意见,须包含实践单位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工程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3)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在导师组指导下,于4月、10月底前分阶段进行汇报(可与年度考核等培养环节合并举行),实践结束后应撰写《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工程实践总结报告》,由联培实践单位/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共同评价并出具实践考核意见,联培基地的研究生须包含基地综合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提交材料至学院【工程实践汇总-上传链接】。
2. 考核结果
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校内导师和实践单位导师(联培单位行业导师)均考核通过则为通过,不通过者应重新参加实践和考核。
(1)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于4月或10月录入。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程实践I》考核结果于4月或10月录入。
(3)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含联培基地、不含工程硕博培养改革专项)《工程实践Ⅱ》考核结果于4月或10月录入。